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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及应用管理

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。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、措施项目、其他项目、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及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,属于招标文件组成部分,由具备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编制,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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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

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。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、措施项目、其他项目、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及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,属于招标文件组成部分,由具备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编制,以综合单价形式呈现,宜采用统一格式(由各地、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)。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必须包含项目编码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特征、计量单位、工程量五个要件,缺一不可。

二、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构成

图1

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公式为:

工程造价=(分部分项工程费+措施费+其他项目费)×(1+规费费率)×(1+税率)

1.分部分项工程费、措施费、其他项目费: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、材料费、施工机械使用费、企业管理费、利润,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。风险费用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,可在综合单价中以风险费率或固定数额体现,由企业自行考虑。

图2

2.措施项目:为完成施工发生的非工程实体项目,包括:

  • 一般措施项目: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(含环境保护、文明施工、安全施工、临时设施)、夜间施工增加费、二次搬运费、冬雨季施工增加费、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、施工排水费、施工降水费、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费、已完工程和设备保护费等。
    • 专项措施项目:脚手架工程、混凝土模板及支架(撑)、垂直运输、超高施工增加

3.其他项目清单:

  • 暂列金额:招标人暂定的款项,用于未确定/不可预见的采购、工程变更、价款调整、索赔等,由发包人掌握使用。
    • 暂估价: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不确定价格的专业服务、材料、设备及专业工程的金额。
    • 计日工: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项目/工作,按约定综合单价计价。

总承包服务费: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协调配合专业发包/自购材料设备时支付的费用

图3

4.规费项目清单:包括工程排污费、工程定额测定费、社会保障费、住房公积金、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。

5.税金: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造价的增值税及附加费。

三、工程量清单计价基本步骤

图4

1.熟悉工程量清单 → 2. 研究招标文件 → 3. 熟悉施工图纸 → 4. 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 → 5. 了解施工现场及施工组织设计特点 → 6. 熟悉加工订货情况 → 7. 明确主材和设备来源 → 8. 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 → 9. 计算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→ 10. 确定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 → 11. 确定其他项目清单及费用 → 12. 计算规费及税金 → 13. 汇总计算工程造价

四、招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应用

(一)招标人应用要点

  1.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,准确性、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,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、投标报价、工程索赔、结(决)算等的依据。
  2. 需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明细,不得上浮下浮,超概算需报原审批部门审核,同时报送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查。
  3. 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报价共同基础,竣工结算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实际完成量确定。
  4. 需在招标文件/合同中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及范围,不得使用“无限风险”等表述。
  5. 不计入计价风险的情形:国家法律/法规/政策变化;省级/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;合同约定物价波动范围外的价格;不可抗力。

(二)投标人应用要点

图5

  1. 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填报价格,项目编码、名称、特征、计量单位、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一致。
  2. 自主确定投标价,依据计价规定、定额(企业或国家/行业定额)、市场/造价信息,且不得低于社会或行业成本。
  3. 投标总价需与各项费用合计一致;若施工中项目特征与清单描述不符,需按实际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。
  4. 措施费自主确定,但安全文明施工费需不低于规定标准的90%,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。
  5. 规费和税金按规定计算,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。
  6. 暂列金额、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人列出的金额填写;材料暂估价按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。

五、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管理

图6

(一)应用特点

  1. 强制性:对使用范围、计价方式、风险处理等均有强制性规定,不得违反。
  2. 统一性:采用综合单价形式,包含人工费、材料费、管理费、施工机具使用费、利润、一定风险费。
  3. 完整性:覆盖招标、投标、过程计价、结算的全过程管理。
  4. 规范性:对计价方式、清单编制、招标控制价/投标价编制、合同价款调整等均有统一标准。
  5. 竞争性:投标单位需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报价,体现综合竞争力。
  6. 法定性:本质为单价合同模式,中标单价一经确认,竣工结算时“量变价不变”(合同规定或新增项目除外)。

(二)投标报价编制依据

  1.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;
  2. 国家/省级/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;
  3. 企业定额或国家/省级/行业计价定额;
  4. 招标文件、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、答疑纪要;
  5.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;
  6. 施工现场情况、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/方案;
  7. 相关标准、规范等技术资料;
  8. 市场价格信息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;
  9. 其他相关资料。

(三)适用范围

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活动:

  •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,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;
  • 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,宜采用;不采用的需执行本规范除清单专门规定外的其他内容。

(四)工作流程覆盖

工程量清单计价贯穿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、投标报价、合同价款约定、工程计量与支付、价款调整、索赔、竣工结算、计价争议处理的全流程。

六、总结

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套规范、完整的工程计价体系,通过市场定价模式体现竞争公平性,同时以统一的规则和流程保障计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,在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中发挥着核心作用,是建设工程经济领域的关键知识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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